看着冒牌货卖得好,路虎肯定不乐意,2016年,直接把陆风告上法庭。很多人看了陆风X7之后,以为两家的官司打的是外观侵权,其实还真不是,路虎的主张是陆风外观专利应该无效,后来成功了,但也把自己拉下了水,很丢脸,同时还起诉陆风不正当竞争和侵犯著作权。那怎么回事呢?咱慢慢说。
先说外观专利吧,这事还要追溯到2010年12月广州车展路虎极光中国上市,2011年11月,路虎在中国提交了极光的外观专利,两年后,江铃陆风提交了X7的外观专利,一前一后,也都获得了批准。
路虎一看不对劲,这明显是抄我的啊,怎么能通过外观专利呢?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先给陆风发了律师函,没回话,于是2014年7月直接告上了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陆风专利无效,理由是陆风X7在申请外观专利时,路虎极光已经上市,而且二者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别。
于情于理,路虎这么干没毛病,但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搞懂中国的法律,也小瞧了陆风的律师团队。2015年2月陆风又反过来请求宣告路虎的专利无效,傻了吧?我查资料时也傻了,反复看了好几遍才搞懂。陆风的理由是,路虎极光虽然2010年12月就上市了,但直到2011年11月才申请专利,过了我国专利法中6个月的新颖性保护期,已经成了“现有设计”,也不该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