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指控,特斯拉首先提出,根据尸检报告和其他同行者的口供,驾驶人在开车前曾经有过饮酒行为,这可能是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对车辆失去控制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车辆损毁严重,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车辆在发生事故前启动过Autopilot。
更重要的一点,特斯拉在用户手册等很多地方,都对自家的自动驾驶功能所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也就是说,在特斯拉车主使用这些功能时,特斯拉就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根据上述证据和信息,陪审团认为特斯拉的汽车,并不存在任何制造缺陷,且他们认为特斯拉在车主使用自动驾驶功能以前,就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说明,因此特斯拉并没有任何过错。最终,陪审团以9:3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特斯拉的无罪认定。
对此,原告的律师乔纳森·迈克尔斯对判决结果表达了失望和质疑,他表示:“陪审团用了很长时间才做出决议,表明判决结果仍然有不确定因素。”
而在更早时间的一场诉讼中,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的陪审团同样以类似的理由驳回了一个名叫「Justine Hsu」特斯拉车主的控诉,他曾在2020年以”特斯拉Autopilot安全气囊存在安全性能失效“为由,将特斯拉告上法庭。
不过最终,经过三年的诉讼,陪审团最终认定,特斯拉的Autopilot安全气囊并没有在车祸中失效,且特斯拉也没有故意隐瞒任何有关产品瑕疵的事实。
上述两起案件表明,只要车企在相关技术使用上,提前尽到了告知义务,那么法律都更倾向于认定,车企在与之相关事故中不存在责任,反之,驾驶员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动驾驶的危险,认真阅读官方给出的使用须知,否则后果自负。
当然也有资料显示,其实早在2017年,就有一份关于特斯拉内部的安全评估报告被曝光,报告明确提到过,特斯拉的自动转向系统因为指令缺陷,会出现方向盘角度过大的问题。
这或许也是导致美国加州车祸致死案的重要原因,因为在那起车祸发生前,汽车的确出现了不符合正常逻辑的转向操作。但在诉讼中,陪审团认为,制造缺陷需要评估且只针对转向系统而非Autopilot,因此也很难成为“掰倒”特斯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