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后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的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气未见异常,并将矛头指向车主,因为“该车辆在2024年3月到店维修时有加装改装现象”。若调查确认短路系车主改装导致,其将面临高额赔偿。
当然,这样的责任也可能延伸到改装链上的维修方和第三人。若调查显示改装店未按规范操作导致线路隐患,维修方需承担主要责任。此外,电池非法改装案例中,湖南郴州两人因私自更换锂电池引发火灾并致人死亡,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凸显了改装行为的法律风险。
我们自然也不能听信车企的一面之词,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自燃由电池设计缺陷、制造瑕疵或电气系统故障导致,车企和电池供应商需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某品牌电动车因电池热管理系统缺陷引发多起自燃后,最终召回并赔偿损失。但难点在于,受害者需通过权威鉴定确认缺陷,而车企常以“外部因素(如碰撞、改装)”抗辩。
所以,我们看到的某车转弯底盘碰到石块而引发起火,某车底盘被翘起的地砖刺穿而引发冒烟事件等,还有就是上述小鹏车主如果真因为改装而造成“火烧连营”,那么,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找保险公司理赔,第二年则要承担较高的车险。
新能源车险通常包含自燃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实际覆盖范围有限。若车主投保足额三者险,邻车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付;若未投保或保额不足,车主需自行承担差额。更棘手的是,若损失远超保额(如韩国上亿元案件),保险公司赔付仅是杯水车薪,受害者仍需向责任方追偿。
而物业作为车库管理者,负有消防设施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义务。温州事件中,消防喷淋系统失效、防火卷帘未闭合,若调查证实物业未尽安全管理职责,其需按过错比例赔偿。类似情形在南京某小区亦有体现:因未制止私拉电线充电引发火灾,法院判决物业承担30%责任。然而,老旧小区设施落后、合同条款模糊常成为物业的免责借口,导致责任界定困难。
此外,物业责任依赖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条款未明确消防管理细则,受害者难以举证其过失。更矛盾的是,许多小区为规避风险,直接禁止电动车入库,反而激化车主与物业矛盾。
图/某小区地下车库禁止电车入库
来源/互联网 新能源观截图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现行法律对连带责任的规定或许还存在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明确多方过错按比例担责,但未解决“第三方受害者如何直接追责车企”的问题。受害者往往陷入两难:起诉车主可能因对方无力赔偿而落空;起诉车企则需自行承担高额鉴定成本。
3. 破局之道:从技术到制度的系统性革新
可以看出,被伤及无辜的车主既是受害者,也是整个事件中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很难得到赔偿。
这时就应该借鉴交通事故中的交强险制度,可立法要求车企或保险公司对第三方损失先行赔付,再通过内部追偿解决质量争议。此举能避免受害者陷入“车企-电池厂商-车主-保险公司-物业”多方扯皮的泥潭,确保赔偿效率。
对于车企和电池厂商来说,当然是要技术升级,从源头提升电池安全性。国家消防救援局曾提到了目前新能源火灾的两个矛盾点,一是锂电池的热失控不可避免,另外就是灭火救援的难题还没有有效解决。
图/国家消防局负责人发言
来源/互联网 新能源观截图
但这并不是说任由新能源车自燃,恰恰相反,技术升级和创新就是破题之策。例如,有的电池厂商的电芯失效率做到了百万分之一,即每一百万个电芯,可能有一个出现热失控现象。而有的电池厂商可以做到十亿分之一,相差的可是三个数量级。这也是后者的电池很少出现起火自燃的原因之所在。
对于小区物业来说,就应该在地下车库推广防火毯、独立防火分区和智能喷淋系统等设施,将火情的危害降到最低。
图/地下车库防火设施
来源/互联网 新能源观截图
另外就是物业需定期检修消防设施、规范充电区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职责。车主则应避免改装、定期保养,并选择远离密集区域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