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对于汽车领域垂媒或自媒体而言是有相当约束力和威慑力的,一篇稿件如果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词汇都会难以通过审核;但是由品牌方讲出来却无人问津,这就难免会造成领域内的恶意竞争。同时也必然会造就一批新型网络水军。
作为被对标的车企面对这种情况往往是有苦难言,因为不回应会影响品牌力,回应则难免会上演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在同一块市场中彻底“撕破脸”的结果对谁都不好,所以往往选择沉默。
然而这种沉默只会让恶意竞争的程度加剧。
所以奔驰段建军表示不会放弃严正交涉或使用法律武器的可能性。
奔驰汽车段建军的讲话还是很有分量的,其点出的问题也是现阶段汽车行业确实需要重视的问题。品牌、产品之间的竞争应当围绕文化和技术等元素,汽车产品尤为如此;可是近两年里能看到的汽车品牌和产品之间的竞争有些变味,围绕的往往是上升高度的理念之争,综合对消费行为恶意曲解的方法,对选购奔驰或其他合资、进口汽车的消费者进行丑化甚至妖魔化。
类似的竞争方法在主流车市场用户人群中能起到相当有效的作用,可是这样的做法也确实不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用投机取巧来评价应当不为过。
同时在工业4.0的阶段里,所有汽车品牌都要看向全球市场;那么在本土市场中使用类似的手段对标竞品后,当这些品牌走到竞品的本土市场时,难道要让对方成为讲规矩的绅士吗?这是可想而知的;无非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