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20年11月27日,楚先生妻子陈女士与二手车经纪公司签约向车主邵某购买价款为145500元的丰田轿车,车辆成交中介费2900元,三方约定发动机、大梁、变速箱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如有以上情况,经4S店检测退款退车。当年11月30日购买人办好按揭未经检测直接提车。2021年3月初,车辆经检测中心检测,左侧B柱做过钣金,为事故车,购买人提出退车未果。
基于车辆交接时未经检测,车况不明,车辆过户已有3个多月,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导消费者补充取证,拿到车辆维修记录、保险理赔记录,通过记录追溯车况变化的时间节点,厘清责任。经过努力,楚先生完成补充取证,评估自身损失后,与原车主达成和解,3月28日获得2万元补偿金。
案例2:今年3月2日,胡先生向陈先生以6.3万元价格购买朋友托售的江铃全顺汽车,合同约定无中介费,表征里程仅供参考,保证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否则退车退款。约定过户前买方查验并试车,如发现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同意退车退款,次日车辆过户给胡先生。4月19日,两人再次签约,胡先生以5.4万元价格将车辆卖还给陈先生,过户完成后付清余款。由于车辆缺少座椅、安全带等未能过户,交易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