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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顺底盘-出厂日期

全顺底盘_出厂日期

摘要来自:《宁波二手车市场即将规范?浙江宁波发布二手车交易消费提示!》

【易车摘要频道】下列精选内容摘自于《宁波二手车市场即将规范?浙江宁波发布二手车交易消费提示!》的片段:

胡先生购车后之所以让对方回购是因为,车辆维修时底盘生锈严重,梁开裂,随后查验公里数为29万多公里,并非试车时对方口头表示10万公里左右。由于胡先生维修时只对底盘、车梁进行拍照,没有车况数据结论,加之最初购买时原车主未到场,合同明确表中数仅供参考,且中介方无签字无盖章,因此,调解难度较大。


最终,根据付款账户与车辆交易场所追溯到中介方,5月7日,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宁波市江北区消保委姚江消保分会调处此案。鉴于中介方在车辆过户前后固定了证据,而胡先生能给出的证据有限且希望尽快处理,对于已停放在中介方的车辆未要求检测。经调解,最终以4.8万元价款退车,5月14日前双方履行完毕。


这两起二手车交易纠纷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车辆信息失真。行驶数、车辆状况、车辆核心部件维修更换情况,车辆是否为事故车,买受人不清楚,出卖人未告知真实情形,中介方未对车辆信息以核查的方式进行查询与告知。


合同表述模糊。涉案合同约定模糊,只写了“发动机、大梁、变速箱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车辆基本情况表征(公里)一栏要么空白,要么填写“仅供参考”。


交接未经检测。买卖双方未对车辆当场检测验收,交易车辆实际状况如何未在交接时加以明确、固定取证,事后再问题,需要补充取证,追溯问题产生到底是交接前还是交接后,从而明确责任方是卖方还是买方。

签订合同过于草率。二手车为非标商品,隐藏问题不易被,为减少争议,保护知情地位处于弱势一方的买受人,市场监管、商务、消保委三部门联合规制合同文本,清晰界定了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中介方(丙方)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现实交易中,作为买受人的消费者常常只听对方介绍与口头承诺,未静下心来认真阅读约定条款。合同文本明确“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车辆重大事故、泡水、涉水、行驶、交易记录等真实情况和信息”,明确“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可以以核查的方式对车辆的信息进行查询并告知”,明确甲、丙双方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明确车辆买卖附件中包含“车辆检测证书”,然而,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在相对方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然签字认可、付款成交,甚至连出卖人都未见到,未向其了解核实真实车况,连中介方是哪家公司都没弄清楚就签约成交。合同赋予买受人的权利就这样在买受人的轻率处置下拱手放弃,等到事后问题再来追溯证据,取证的黄金时点已错过,买受人势必要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取证未果的情形下蒙受损失。


两起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证据确凿与否。楚先生对车事后取证完整、清晰,车辆交接前的保险理赔、维修记录有力地证明车辆交接前状况,明确责任在原车主一方,因此诉求实现有了保障;而胡先生事先未取证,事后拿不出让对方担责的有力证据,要实现诉求必然存在障碍。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中介购买二手车时,做个做足功课的有心人,把好以下五关:


信息关。了解车辆与中介真实信息做到“四个要”。要看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情况要明确,注册登记中所有人、出厂日期、登记机关、机动车登记编号一目了然;转移登记中,转移经手哪些人,频次如何,登记机关有无变化也是一清二楚。对于出厂日期早,多人、多地、转移频次高、时限短的车辆要慎重购买。要看车辆数、维修记录,对于质保期内的车辆要查看原始购车发票、三包凭证。要核实真实车况,车辆登记在谁名下,务必向其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签字固定,见不到车主的,询问车主无法了解的,车辆信息得不到所有人确认的,应谨慎交易。要确认中介方真实经营信息,对其中介业务范围、从事中介行业时限、对车辆核实信息的服务状况事先了解,对于成立时间短、口碑情况不明、服务质量难有保障的中介机构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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