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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E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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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来自:《吉利起诉威马窃取技术案终审,判决威马赔偿6.4亿元》

【易车摘要频道】下列精选内容摘自于《吉利起诉威马窃取技术案终审,判决威马赔偿6.4亿元》的片段:

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吉利方胜诉,威马方败诉需赔偿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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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99页、约5.7万字的判决书,详尽披露威马方对吉利方的技术秘密侵害及审理认定过程。

2016年,成都高原汽车(吉利控股集团下属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集团发现威马汽车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汽车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集团涉案技术秘密。2018年12月,吉利方以威马方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将威马方诉上法庭,并提出21亿元的“天价”赔偿。

2022年9月,上海高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温州公司侵害吉利方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温州公司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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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分析认定:成都高原公司(吉利集团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近40人在2016年7月前后陆续离职,加入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包括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研发在内的相关工作。最高法同时分析认定:威马方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威马方非法获取、使用了全部涉案技术 秘密且部分披露了涉案技术秘密;威马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反驳其对全部涉案技术 秘密构成侵害的事实推定;威马 EX 系列型号(包括 EX5、EX6、E5)电动汽车均侵害了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

最高院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经计算,威某方应赔偿吉某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同时,法院判令威马方四家公司应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停止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的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产品,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至涉案技术秘密信息已为公众知悉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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